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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于 2019 年 2 月 23 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2 月 26 日、10 月 24 日及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发生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和《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发生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19)、《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75)及《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最新的进展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 28 日,银漫矿业向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西乌旗应急局”)提交了《关于“2.23”事故自查整改工作现场核查及复工复产验收的请示》。经逐级审批,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应急厅”)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向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盟应急局”)下发了复函,同意盟应急局对银漫矿业组织验收。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盟应急局会同西乌旗政府及西乌旗应急局组织专家组,对银漫矿业“2.23”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对银漫矿业进行了复检,确认整改完毕。7 月 10 日,盟应急局将复产请示及专家组意见报送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以下简称“盟行署”)。2020 年 7 月 20 日,盟行署向盟应急局出具了《关于原则同意西乌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复工复产的函》(锡署字[2020]80 号):“原则同意银漫矿业公司依法复工复产,请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程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

2020 年 7 月 27 日,银漫矿业领回了由自治区应急厅暂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截至目前,银漫矿业已具备复产条件,将于近日恢复生产。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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