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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借款获得批准 未来或遭证监会处罚

关联方借款获得批准

10月15日,新入主的关联方森宇化工向ST中天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天借款一事获得了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这意味着,公司孙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保住了。

今年5月,ST中天公告称,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前期对申请人申请破产重整事宜尚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被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江苏泓海进行破产重整。在这之后,ST中天开始了保住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的努力。

今年7月15日,ST中天公告,中天资产、邓天洲分别与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资产将其持有的全部2.19亿股ST中天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邓天洲将其持有的全部3637.57万股ST中天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森宇化工行使。由此,中天能源实际控制人将从李厚文最终变更为薛东萍、郭思颖。入主之后,森宇化工于7月份与中天能源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森宇化工向中天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今年8月8日,ST中天同意补选施清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而施清荣同时在森宇系旗下企业任职。9月25日晚,ST中天再度发布公告称,森宇化工向青岛中天提供6.5亿元人民币借款,用于青岛中天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向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出借该笔款项,用于偿还破产和解方案所约定已确定的债务。9月29日下午,ST中天发布公告称,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苏0281破13号,裁定内容认可江苏泓海于9月27日与其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暂缓认定债权人江苏中沃能源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达成的和解协议,终结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随着本次关联方借款获得批准,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基本保住了。

《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关联方这一借款的利率为年化15%,这引发了一些投资者的非议。但值得指出的是,年化15%的借款利率确实不能算便宜,但作为民间借贷的短期借款来说,这一利息属于正常的市场价格。

未来或遭证监会处罚

尽管公司已经度过江苏泓海破产危机,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仍将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已经有明确的违规事宜被曝光,未来或难以逃脱证监会的处罚。

2019年6月24日,公司就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并于2019年7月10日发布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8),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由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主导的为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事宜,系北京皓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北京皓阳向中天资产出借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并由公司、邓天洲、陈方、黄博、宁晓艳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079)。因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控股股中天资产交通银行北京望京西园支行账户存款、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账户存款、公司持有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55%的股权均被冻结,总计冻结财产为人民币232600433.75元。

2019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8),披露内容为收到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的文件。根据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催收函显示,为平安信托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天资产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5亿元(加上逾期利息共计3.8亿元),邓天洲、黄博、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的担保人,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以上借款合同纠纷,平安信托向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6月4日冻结中天资产、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的39000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基于上述违规事宜,在2017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买入ST中天并在2019年6月24日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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