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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是怎么来的? 家委会不应沦为“传声筒”

对学生家长来说,家长群的种种奇葩“画风”已经让人苦恼不堪,而它的升级版“家委会”则更让人头疼。

据钱江晚报报道,在山东滨州,博兴县第三小学某班级家委会以班级活动经费为名义,向每位学生收取100元用于翻新教室的墙体。当地教体局通报称,学校发现后,立即要求涉事班级家委会将钱退还,产生费用全部由学校负担。

如今不少学校都成立了家委会,有的是学校牵头组织,有的是家长自发组织,本意都是为了促进家长与学校沟通。然而家长“拼背景”、学校“甩锅”、孩子“受照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家委会是怎么来的?

家委会来源于2012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

关于家委会的任务,指导意见中明确:“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好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具体而言,包括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不过在家委会的产生方式上则较为笼统:“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特别要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家长委员会的规模、成员分工。”

家委会的“异化”

从官方的意见中可以看出,家委会的设立目的就是支持并辅助学校工作,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却产生了“异化”,出现了家委会“越权”、学校“甩锅”等问题。

日前,新民晚报报道称,上海某学校上演了一出“竞聘家委会领导”的闹剧,海归博士、外企高管各显其能:“上台要有演说口才,回家要会做PPT,还要能拉得到活动赞助,而且男的最好要帅,女的最好要美,这样才能代表班级或学校的形象。”而普通家长就只能沦为“炮灰”。

众多家长为家委会竞选“挤破头”,学校往往对此也采取放任态度,一方面是家长希望给孩子争取到更多利益,另一方面是学校也希望有家长为其分担工作与风险。

根据新华社此前的报道显示,有些学校的家委会存在一些“潜规则”。比如说遇到一些学生选拔活动时,一般由家委会先“瓜分”一遍,剩下的才到班级里,有的甚至名额都在家委会里“消化”了。

武汉一所高中家委会成员刘女士坦言,自己是积极争取进入家委会的,班级QQ群、微信群都是自己组建的,后来也就顺理成章成为家委会会长。“如果不是为了让孩子能有更多关照,我何苦加入家委会。”

从校方角度来看,一些繁杂琐碎的工作,都可以交给家委会去“承办”:组织春游、举办运动会、上下学疏导交通、甚至看晚自习等等,都可以交给家委会来办。

一些学校惊喜地发现,家委会的存在可以减轻自己很多工作量,于是,在家委会中越积极主动的人,他的孩子就越有可能受到更多的“关注”。自媒体“冰川思想库”甚至认为,这是一种隐形的权力寻租,是一种新型的贿赂,只不过不是金钱,而是时间和精力。

家委会不应沦为“传声筒”

家委会的“异化”,源于对其定位的错误认识。

上海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系主任王健认为,许多家长为进家委会挤破头,是因为对家委会的基本职责与运作机制不了解,甚至将家委会官僚化、人情化,不是定位于沟通家校之间的桥梁,而是变成学校的代言人、传声筒,这就异化了建立家委会的初衷,也模糊了家长与学校各自权利与义务的边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学校推进现代治理的目的,就是要厘清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社会机构的权责边界,家委会是代表受教育者,维护受教育者的权利。从尊重教育者的教育权出发,家委会就不能干涉课堂教学,“替代教师”。

熊丙奇认为,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主要应集中在保障学生权利领域,比如学校收取额外费用、订购校服、食堂卫生安全等,这是发挥家委会作用的领域。但现实中,很多学校要让家长扮演的角色,却是学校的“帮手”,把家长变为学生家庭作业辅导员、批改员,不但让家长不堪重负,还让家长与孩子的亲子活动、交流减少,把学生包围在密不透风的应试教育环境中。

笔者认为,教育无小事,作为学校与孩子的桥梁,家委会一旦“异化”为成人世界的“明争暗斗”,对孩子的影响将难以估量。对家委会的问题,我们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应该努力让家长、教师、学校各归其位,进而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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