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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放宽落户条件:本科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

原标题:本科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珠海拟放宽落户条件

据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日下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据了解,珠海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满足条件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落户;珠海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可落户珠海。

本科毕业5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

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

《通知》提出,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即本科毕业五年内的人员来珠海,可实现先落户后就业。

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申请人才入户

此前,满足珠海人才入户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通知》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放宽年龄条件。现行政策规定学历型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为35—50周岁(女性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45周岁)。《通知》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毕业两年内技工职校人才可直接入户

为扩大全市技能人才引进渠道,《通知》提出,珠海市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合格的人员,以及经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认定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技能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

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据珠海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珠海市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入户需求旺盛,但目前珠海市“两个五年”入户基本条件相对人才引进条件门槛较高,将这些一线优秀员工纳入人才引进入户范围,有利于重点企业更好地留住、稳定蓝领工人。

《通知》拟将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目前,《通知》现征求各用人单位和人才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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