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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必平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 年 9 月 2 日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 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0.5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32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94.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8 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安必平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循环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必平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安必平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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