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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创新的催化剂吗?

在人类数百年的历史中,全球各地的不同政党同时进行了创新和发现。事实上,很难找到过去200年的重大技术突破,没有多个发明家,也许相距数千英里,声称一个特定的发现是他们的。

最常归因于托马斯·爱迪生 (Thomas Edison) 的灯泡有20个声称对其技术负责的产品。尽管电话通常被认为是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 (Alexander Graham Bell),但电话的发展可以归因于10位伟大思想在50年中所做的工作。在20世纪,理查德·费曼 (Richard Feynman),辛·伊蒂罗·托莫纳加 (Sin-Itiro Tomonaga) 和朱利安·施温格 (Julian Schwinger) 开发了物理学中最引人入胜的发现之一,即量子电动力学理论,它们彼此独立并跨越各大洲。尽管这三个人都因这一发现而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费曼和施温格之间却出现了沉默的竞争力,因为他们似乎竞相发表他们的发现。

但对我来说,这些都是当时的创新时代精神或精神的例子,在许多方面都受到竞争的推动。

早期阶段。在大多数情况下,一项技术创新,当第一次被发现时,还没有为消费者做好准备。通常,创新者并不完全理解他或她所发现的内容的含义。这是因为在发现的那一刻,技术的存在形式可能与一个人的需求大不相同。对于任何创新的广泛商业成功,都应该认识到两个关键的发现时刻: 技术的发现和消费者对包含该技术的产品的发现。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发现时刻的核心是意识。通常,为了引起这种意识,必须在消费者之间的对话中提及产品。这种对话通常是在辩论中进行的,或者是在两种竞争产品之间进行比较的时候进行的。对于经常被产品营销印象和丰富选择所淹没的现代消费者来说,无法与竞争产品进行并排比较的产品可能是看不见的。这是因为竞争增加了类别意识,进而推动了对产品类别的需求。

由于进入门槛低,开发资源越来越多,竞争是我们今天所处的技术时代精神的关键组成部分。竞争产品有助于推动和阐明每种设备的价值主张,并迫使公司通过差异化进行创新。

采用因素。在科技界,人们经常谈论 “采用”,而不会停下来理解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我们只是将早期和晚期采用者视为Everett rogers创新采用曲线的要素。错过的是,收养是要认识到某样东西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然后,竞争可以被视为一种积极的力量,它将技术塑造成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需求的外形和功能集。

今天,我们看到创新被折叠成产品,这些产品以比前几代人更快的速度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现在通过物联网见证了这一点,随着越来越多的连接设备可供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且人们将这些设备用作家庭中的永久固定装置。

作为一名企业家,对我来说最令人兴奋的事情之一就是帮助人们带来创新。看着人们与创新产品密切互动是非常令人满意的。这是因为,当它做对了,与产品的互动可以被视为人类表达的一种形式。当一个产品被完全采用时,它在充实顾客是谁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竞争使产品更接近真正满足人们的需求。

归根结底,通常不言而喻的事实是,像苹果这样的公司需要谷歌,Box需要Dropbox,就像托马斯·爱迪生需要约瑟夫·斯旺和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需要以利沙·格雷一样。从根本上来说,竞争对于教育消费者和迫使公司创新其产品和商业模式是必要的。微软发现自己处于目前的位置,因为已经有太多的时间没有强大的竞争和保持灵活的商业模式的压力。所以,作为一名企业家,当被问及我对竞争对手的感觉时,我的回答很简单: 我需要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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