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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股东大会发布公告中投票数据被质疑

本报记者 朱晨辉

4月30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就白天的表决的13项议题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在股东大会上表决提案中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和第11条议案中的《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两条提案被否决,剩下提案则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详细数据看,未通过的两条中,前一条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股东支持,最终获得了接近60%股东支持;后一条由于反对票数达到了54.5%,刘斌未能通过表决进入董事会。

虽然刘斌败选,但以现任董事长刘珂为首的管理团队再度掌控董事会。

根据公告,中小股东们对每一项议案反对票占比均超过40%,这在许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投票中是极其罕见的。拟投反对票中小股东被阻却在楼下,没有一人能参加现场投票。但他们却发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细节。

持表决权股东被阻未参加投票

由于新潮能源股权分散,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足以左右股东大会,于是在大会召开之前,新潮能源四位股东曾联合发起《告股东书》,呼吁众多中小股东在四月三十日的股东大会投否决票。

但在股东大会结束之后,中小股东们对比新潮能源的股东大会公告,发现预计和结果有很大差异。根据公告看,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7.5976%。换算成本次投票中占比看,同意票的股权在公司总股权中占34.32%,反对票则占23.26%。

根据中小股东们反映,结合各方粗略的统计,合计应该投了总股本35%以上的反对票,但实际的公告的结果推算,投出的只有23.26%。

另外有股东表示,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国金阳光)因为有协议约定,投票必须现场进行,不能通过网络投票。今天早上国金阳光唯一合法的授权代表就被新潮能源以种种理由阻拦在楼下,直至会议结束都没能参与现场投票,无法对全部议案投反对票。上述情形,均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安排的两名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根据新潮能源股东数据,目前国金阳光持股比例为6.39%,如果国金阳光及其他股东针对所有提案投出反对票被有效计算的话,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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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股东大会投票结果

目前,新潮能源持股5%以上的股东仅有国金阳光、宁波吉彤和中金君合三位,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交易所要求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但根据公布的新潮能源的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显示,居然推断出投票赞成全部议案的股东中有国金阳光与金志昌盛的结论!但4月30日全天包括国金阳光与金志昌盛在内的投反对票的股东无一例外的被新潮能源的行政负责人肖辉代领保安与物业百般阻拦不让上楼。那又是谁代表他们在现场投票,居然还是赞成票?

国金阳光与金志昌盛的中小股东代表一直立志于改选管理层,但投票结果却是投了赞成票。要罢免管理层的人,会给对手投票支持吗?一正一反,最终结果可想而知。用中小股东的话讲,如果真是这样,那可真是诡异和惊悚!

上交所对股东大会事项发来问询函

不仅中小股东有疑问,对于此次股东大会前后发生的相关事项,以及对于整个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上交所今天晚上也发出了问询。

有媒体报道称,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时候,新潮能源的行政负责人和入场参会的股东存在言语冲突,以防疫和会议室太小的借口拒绝部分股东现场参会。

根据此问题,上交所晚间发出问询函。

消息人士称,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媒体报道有关情况是否属实,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无故限制或阻挠投资者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另外针对本次股东大会,上交所也表示,需要公司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前新潮能源尚有两份监管函需要进行回复,其中一份为山东证监局的监管函,另一份为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新潮能源对上述监管函和问询函均没明确回复的背景下执意召开股东大会,对于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

目前来看,新潮能源距离山东证监局要求回复的日期已过期,而对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新潮能源的公告称申请延期回复。业绩增长,股东内讧,新潮能源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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